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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英才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地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0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豫编办核〔2023〕222号审核通知单,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是由原河南省煤田地质局机关、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总院、河南省煤炭地质勘察研究总院重新整合,于2022年5月27日正式揭牌成立,为科研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河南省地质研究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工作,地质科技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民生问题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地质科技领域高新技术的引进、培育、推广等。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专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是2023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00,考生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审查。我院负责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10∶00至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时的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截止至2023年 4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单位。2023年4月23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单位。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由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面试表现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院官网公布成绩及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提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院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在考察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地质研究院人才工作小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地质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省地质研究院机关纪委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101835(省地质研究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371—68109530(省地质研究院机关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2023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